各位親愛的讀者及所有曾經支持過 PPGROUP 所有相關產品的大家:
首先我們想請大家看幾張照片。
首先我們想請大家看幾張照片。
4 張圖片的左/上邊,是我們家 eye 和 ppaper 雜誌,右/下方,是剛剛出刊的 men's uno 雜誌之別冊。
不用多所贅述,大家應該都看得出來,men's uno 的這本別冊,無論在版型、拍攝、單元規劃,乃至於整體風格等等,無—所—不—抄。目前,eye 雜誌已推出第 2 期超過月餘,ppaper 的經典單元 design sense 也已經行之 85 期之久,我們的努力和原創,一直以來深受大家的肯定和喜愛。
也許 men's uno 的工作團隊實在太欣賞我們家的東西了,情不自禁之下,就悄悄地潛移默化去了。然而,身為同業,相信他們應該更清楚理解到:每一個字、每一頁的 layout、每一張圖片,都是心血結晶,都是況日耗時的產物。
翻遍這本別冊,我們找不到設計美編或者是相關編輯的連絡資訊,連署名都沒有。難道世道真的是糟糕到這個程度,一本知名的雜誌需要做這樣鬼祟的行徑嗎?
最後,所有喜歡眼鏡、想要知道第一手眼鏡潮流資訊的朋友,請支—持—正—版!到各大書局和便利商店,指名選購 eye 雜誌!
不用多所贅述,大家應該都看得出來,men's uno 的這本別冊,無論在版型、拍攝、單元規劃,乃至於整體風格等等,無—所—不—抄。目前,eye 雜誌已推出第 2 期超過月餘,ppaper 的經典單元 design sense 也已經行之 85 期之久,我們的努力和原創,一直以來深受大家的肯定和喜愛。
也許 men's uno 的工作團隊實在太欣賞我們家的東西了,情不自禁之下,就悄悄地潛移默化去了。然而,身為同業,相信他們應該更清楚理解到:每一個字、每一頁的 layout、每一張圖片,都是心血結晶,都是況日耗時的產物。
翻遍這本別冊,我們找不到設計美編或者是相關編輯的連絡資訊,連署名都沒有。難道世道真的是糟糕到這個程度,一本知名的雜誌需要做這樣鬼祟的行徑嗎?
最後,所有喜歡眼鏡、想要知道第一手眼鏡潮流資訊的朋友,請支—持—正—版!到各大書局和便利商店,指名選購 eye 雜誌!
15 意見:
誠如今天的新聞
「事實上,我還是只能講,應該是屬於一種感覺的拷貝。」
當men's uno的編輯群很輕鬆...
我認為你們的雜誌不只是雜誌,以往我看完就會送人資源回收的那一種雜誌,每一本都捨不得丟,就算擺在書架上也是個賞心悅目的裝飾,編輯部的前言還是我必看的東西,好像這樣才品嚐得完整,我跟我男友每個月都買(以往他只會阻止我浪費錢買那些每個月每年內容都差不多的雜誌),正在想當長期訂戶好了,這還是第一本雜誌有讓我興起這念頭。
碰到這種事好像也沒別的解決之道維護自己的心血被完整打包帶走,希望我們的鼓勵會讓你們寬心一些喔,加油!
可以考慮開一個專欄來寫這類的抄襲表現!!我認為被抄襲有時也蠻值得驕傲的.加油!!
天哪 還真囂張 =口=
不過這也是另類的代表說
PPAPER團隊是很有實力的!!!!
加油!!!
你們有我們這些一大堆讀者的支持~~~
fuck u
你敢說自己是100%原創嗎?
wow~樓上的你罵很大,敢罵就不要匿名,真是搞不懂你的用意,你想傳達的是什麼?抄襲就是對的嗎?哪門子的歪理?如果你看不過去可以選擇不要留言,畢竟公道自在人心,這邊不歡迎這種沒禮貌的人。
怎麼判定什麼東西是真正100%原創?腦子這麼精細,怎麼知道哪個是從無到有哪個又是從某個記憶中而來?
只是看那些圖片真的幾乎完全一模一樣(雖然我個人覺得抄襲者往往整合度沒那麼高),只是身為同領域的工作人,我真的覺得連抄襲或模仿都不願意多下點工夫“抄的遠一點“,實在有點讓人忍不住覺得格調不太好。
(匿名先生,沒有惡意,不是有意針對你或你的作品,只是你的表達方式也太過頭了)
我就是觉得你们很装模造样。还不是从老外的书抄过来。
匿名先生/小姐
別以為在網路世界發言不需要負責任
1.請提出如同上面文章的證據再發言,證明他人的作品是100%抄襲老外的什麼作品,哪一頁哪一張。
2.你嘴巴真髒,如果是想吸引別人注意力你達到目的了,但這種行為還真是恬不知恥,一個人的文化、教養可以從他的發言中得知。
我認為
不敢對自己負責的人
根本
不值一哂
(喔對了,這句也是抄來的,國文課本)
可是我在网站上看到
http://www.wretch.cc/blog/imanakin/13135485
http://www.flickr.com/photos/9376167@N03/3503949914/
这应该是你们同事吧
而且这些应该都还没刊登吧
有这样的同事
也不应该责怪别人的抄袭
請問簡體字小姐
這兩個妳提到的網頁又是怎麼樣呢?
妳的意思是什麼呢?
這兩個到底有什麼犯到誰的地方呢?
妳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
每次都沒有人聽懂妳到底想幹嘛
無法解決妳的疑惑真是抱歉
是抄襲、是學習風格、還是稍微參考一下,我覺得都是自由心證(不過有圖有真相)
只要PAPER團隊堅持原創,我就會繼續支持你們下去。
唯一看不下去的是匿名者的邏輯:
如果刊登在網路上東西就可以解釋抄襲的正當性並且合理化所有抄襲的原因
那這世界真的是老子都不老子了
所以小偷偷東西被抓的時候,只要解釋是因為別人自己把錢露出來讓我看到,就不夠成犯罪行為嘍。
想必匿名先生沒唸過國小的公民與道德吧
抱歉,我不是樓上那位匿名者,同樣要匿名是因為要爆料且身分敏感的關係...看到這篇感觸良多,有名的Beauty雜誌裡頭九成九的版型也是抄日本雜誌來個一模一樣...雜誌版型的智慧財產權無論在國內國外都沒人管,懶又沒本事的一方就可以用的理所當然了嗎?